是Anne-Laure教我這個吃法的,她很興奮地說是她們Bretagne的地度吃法。她不斷告訴我名字,我還以為是Mouillé ,濕了的意思,以為多士都給蘸上蛋。最近才知道原名是Mollet,是軟的意思(指隻蛋黃)。
這是從驢子農場學得最好的東西。
受到林小姐在facebook的相所引,跑步回家後給自己也弄個L'oeuf mollet。
水滾後把蛋煮3分鐘,不多不少,蛋就會有水溜溜的狀態。我家沒有蛋杯,只好用飲酒的shot杯頂替。多士比麵包強,因為它硬脆點,烘後搽上牛油,用利刀切成條狀剛好。
蛋用小匙羹切開天靈蓋後灑上鹽和黑椒,就開餐了。
蘸到後來,出動小匙羹把蛋白都刮出來,別忙了把蛋蓋的那點點蛋白也刮埋,那就...飽飽了。
有空還是要去買個蛋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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